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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迪厄的惯习理论
发布时间:2022-02-16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梅幸蕾

  布尔迪厄的阶级概念是同场域的概念相联系的。在布尔迪厄的社会学理论里,“社会”是一个“场域”的范畴。在布尔迪厄看来,“场域由附着于某种权力(或资本)基础之上的各种位置间的一系列客观历史关系所构成。利益、资本、社会位置是场域的构成要素。换言之,场域指的是种社会关系结构,它强加在每一进入该场域的个体行动者身上,是权力分配的结构,任何个人欲获得利益,必须进入相应的场域。”场域因此也是一个利益冲突和争夺的“战场”。而阶级指的就是在该场域结构里位置相接近的人。“场域的结构,既有稳定性的一面——场域内的报酬、利润、制裁,都有相对确定的结构。但是,这种外在的结构并不能机械地约束参与者的行动。这是因为惯习在起作用

  惯习(habitus) 由沉积于个人身体内的一系列历史关系所构成,是客观而共同的社会规则、团体价值的内化它以下意识而持的方式体现在个体行动者身上,体现为具有文化特色的思维、知觉和行动。布尔迪厄认为,“对外在客观性内化的程序的解释是其创生结构主义的重要任务。在现代社会里,不同的教育通过仪式、游戏、训练将社会空间结构描摹在人们的心灵上。作为外在结构内化的结果,惯习具有某种大体上一致的系统方式,并对外在场域作出回应。”惯习是通过体现于个人的躯体上而实现的集体的个人化,是经由社会化而获得的生物性个人的“集体化”,人们的生活实践都由惯习这一深层的生成原则决定。作为人们生活的生成原则,它还是社会实践的分类体系。通过这样的实践,人们相互区分开来。“他是理性的运作者,原本就存在于社会关系的历史系统之中,因此超越个人。它又是一个策略系统实用的逻辑。惯习所产生出来的行为方式并不具有严格的推演规则性它总是在与变动不居的各种情景的遭遇中,确定自身,遵循一种含混不清的实践的逻辑,与日常世界关联。”简而言之,惯习就是一个场域里各个位置的人通过长期实践而形成的心智结构,而这种心智结构又对产生它的场域结构具有生成性的形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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