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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的两大公理
发布时间:2017-04-21   点击:   来源:   录入者:
从教研与钻研的定义出发,可以得到下面两条教研公理。
教研公理1:先有钻研而后有教研。
教研者必须是钻研者。教研是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钻研者之间的,教研时,进行成果的交流、分享。
教研者可以是有分工的钻研者。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可以把不同内容根据钻研者所长进行分工,教研时,进行成果的整合。有学校通过教学观察发现,教师教学自我效能感好的内容往往与学生学习成绩成正相关,学校以此作为钻研内容分工的依据之一,取得了明显的教研成效。
本公理对教研活动的设计提出了要求,即参加教研活动的人员必须首先是钻研者,所谓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在许多教研活动中,经常可以看到教研活动的组织者没有要求参与者在活动前做相关准备,导致教研效果不佳。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准备的教研者如何能与其他教研者对话起来!
应该意识到,与水从高处往低处流并不是水本身的属性一样,较高水平的钻研者与较低水平的钻研者并不会自动发生教研。
政府投资教师知识流通,实现“慧通天下”。
教研公理1反映的是钻研者成果的传播与整合,指向教研的前提。
教研公理2:教研促进钻研。
本公理反映的是教研中钻研者成果的提升,指向教研的螺旋上升发展过程。
钻研者的分工或钻研者水平的参差不齐产生教研的动力。教研就是不同分工或不同水平钻研者的互动过程。教研时,或是不同分工的钻研者成果整合成为集体的、系统的教研成果,或是较高水平的钻研成果被教研者认识直至吸纳。这两个过程对教研者二和教研者三的促进是显而易见的,至于教研者一的收益则不仅仅限于教育教学本身,还可获得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较高层次需求(归属感,来自他人的尊敬及自我实现等)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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