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具有运动特性。音乐教育家柯伦达认为:“音乐教育首先要通过音乐与身体的结合的节奏运动唤起人们的音乐本能,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和敏捷的思维能力,进而获得体验和表现音乐的能力。”在新的课程标准设定的领域中,把传统的唱歌、游唱、器乐、识谱与视唱等整合在“表现”里,而最具“表现”特征的舞蹈,正是渗透体育活动来展示和表现音乐美的有效手段。舞蹈与音乐,本就是一对孪生姐妹。音乐的一些显著特征如速度、节奏、力度等本身就具有活跃的动作性,音乐特征的发展变化(如力度变化、节奏变化)和不同的风格(如进行曲、摇篮曲)光靠欣赏或者讲解,并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无法在记忆中烙下烙印。只有通过身体的运动,比如摇摆、跳跃乃至肢体的抻曲等作出反应才能事半功倍。在欣赏《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时,我让孩子们跟着音乐做动作,有些学生很自然地雄赳赳气昂昂地踏起正步,有的则挥起了大刀长枪,更有同学扮演起英雄英勇牺牲的场面……这样一来,学生不仅体会了军歌的气势磅礴还对军人崇高的形象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听赏《小鱼游呀游》时,我鼓励学生扮作小鱼,尽情地舒展双臂,他们一会向东一会向西,畅漾于欢乐的海洋;而当夜深人静时听起《摇篮曲》,孩子们便会情不自禁伸出小手轻轻柔柔地抚摸陪伴在身边的洋娃娃,这时,他们的身体也就成为了一种乐器,情感就能得到抚慰。
古人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说的就是情有所感,心有所动。当欣赏与活动得到完美的结合,静中有动、动中有静、有声有色、情景交融,音乐的动作美就得到了最佳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