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伟大的思想决不会只适用于一时一地或一人,它们总是具有普遍的意义,也应该具有普遍的意义。人们喜欢讥讽地说,生命之树常青,而理论往往是灰色的。他们不知道,理论如果不是灰色的,就没有普适性,而没有普适性,也就没有生命力。”这段话是最近的热门人物易中天所说,第一次看到时,心中就微微一动,似有所悟……
一直都说小学教师理论功底薄,其实很多教师都想提高,但又总觉理论过于枯燥乏味,于是往往都不能坚持。拿到《新基础教育论》时,确实也有高深的感觉,特别是书中有些章节似乎与一线的教师关系不大,比如有关管理的部分一般是跳过不读的。但近日,常听王校长在很多场合引用“责任人与合作者”这一关系,于是,也打开书读了一下这一部分。叶澜教授在书中主要是谈学校管理,重在领导层中决策者和合作者的角色扮演及关系形成;但王校长的引用中已经把这个理论扩展到了学校中的每个教职工要思考怎样在不同工作中扮演好责任人和合作者,处理好两者关系;而我在看的时候,作为一个普通的教育工作者,我更多的是思考怎样管理班级管理学生,学生是否也需要具备“责任人与合作者”的意识呢?
平日的交流中,常觉得现在有不少孩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依赖太多,独立太少,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稍有一点困难便退缩,等着师长来帮忙解决,归结一点就是责任心不够。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每个孩子实在都需要具有责任人的意识,自己去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我们的任务应该就是引导孩子明确哪些是自己的责任,怎样去独立面对,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再有,孩子们在家小皇帝做惯了,大人们往往都是以他的意愿为主,顺从他的想法,甚至可以说是“独断专行”的。到了学校中,突然从世界的中心变成了集体的一员,很多的事要通力合作,要相互配合,更多的时候要当一个无名的配角。这样的转变,对孩子来说是不易的,但又是必须的,所以,现在的教学相对于传统的教学来说,更注重孩子合作能力和交往能力的培养,当一个好的“合作者”,有利于集体,有利于他人,也有利人自己。帮助学生确立“责任人和合作者”的意识,从当好班级中的“责任人和合作者”做起,我们每个一线教师在这个问题上都是“责任人”。
那么,这个理论是否还可以适用于更广的领域更大的范围呢?放眼开去,我们每个人在家庭中在社会中,都应尽自己的一份责任,同时,在这个分工日益精细的时代,我们与他人合作的机会越来越多。只有每个人扮演好自己“责任人与合作者”的角色,这个社会才能进步得更快,才能日益美好。
理论是灰色的,但思考可以是多维的,感悟可以是多彩的,叶教授的理论是有大家风范的,是具有普适性的。或许我并没有真正地理解专家的深遂思想,但能引起对日常工作的思考,我想这也就是学理论的意义所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