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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师二附小“学习型家庭”评选标准
发布时间:2004-12-23   点击:   来源:晨阳小学   录入者:佚名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决定》,根据《常州市“十五”期间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全面提高全校家庭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评选校学习型家庭。

二、评选标准:

(一)家庭全员学习。整个家庭具有学习氛围,树立学习理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家庭成员都能用更多的时间合精力投身于各种有意义的学习中去。

1、有200册的家庭藏书,订阅2份以上的报刊。

2、家庭拥有电脑,并开通上网。

3、家中有独立的书房,有学习书桌。

4、经常去文化书店,经常添置新书和文化学习用品。

(二)父母带头学习。父母带头坚持学习,不断完善、充实、提高自己,成为子女的学习榜样,带动和影响子女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1、父母有明确的学习动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有具体的学习目标。

2、父母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客观评价自己的学习成果。

3、父母尊重孩子的人格,善于发现孩子的闪光点,善于欣赏孩子,掌握与孩子沟通的技巧,家庭形成平等、民主的氛围。

(三)互动学习。家庭成员间的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启发,相互激励。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做到知书达理、知书达富、知书达睦。

1、家庭成员坚持收听收看新闻节目,关心国内外大事,有一定的政治鉴别力和文艺欣赏力,每天安排一定时间阅读报刊、上网学习。

2、以就餐、散步、聊天时间为契机,经常交流学习体会,共同分享学习成果。

3、家人经常共同外出参观、游览,不断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4、家庭学习质量不断提高。子女在校是个好学生,父母在单位是个好职工,在社会是个好公民。

常师二附小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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