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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心得2——认识与如何认识(吴洪菲)
发布时间:2021-02-0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吴洪菲

认识与如何认识

常州市紫云小学 吴洪菲

“自我思想的成长,永远伴随着困惑、艰难和失败。”每周的理论学习都给我这样的感受:初读浏览摘要和文章结构时的困惑,细读每个段落时的理解和内化的艰难,审读时调用教育实践、形成自己观念的间歇性失败。但是,所有的困惑、艰难和失败最终指向自我成长。接下来我结合学《课程知识观论纲:批判与重建》谈谈对课程知识观的认识。

一、为什么要认识?

  时代背景

作者提到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指向核心素养的当今,课程与知识的关系问题再次凸显,探求二者关系无疑即具有教育与课程的理论关怀,又有强烈的课程改革与教学实践意义。

  内在属性

  知识是课程的基础源头,因此知识问题是课程问题的主要矛盾。该矛盾主要体现在对课程知识观的认识,因此课程研究的关键在课程知识观。

二、怎样认识?

三个方面:意识形态、选择组织与评价

课程知识观包括:课程知识主体观——谁的知识最有价值,课程知识本质观——什么知识最有价值,课程知识评价观——知识最有什么价值。这三个方面具有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反馈的系统性关系。

两个维度:梳理与批判

作者从课程知识主体观的主体入手,将课程知识观分为个人意识形态课程知识主体、社会意识形态课程知识主体、个人--社会意识形态知识主体。逐一对其进行梳理和批判。

人是社会的产物。工具价值是社会意识形态课程知识观的重要意义,关注课程知识的宏观社会功能,强调通过课程知识将社会规范和价值体系传递学习者。对其的批判主要针对其对个人价值的忽视。

社会是人的产物。个人意识形态课程知识追求独特性和差异性,与社会意识形态课程知识观截然相反,它们的关系可以概括为理性主要与非理性主义的关系,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关系,追求事实与追求意义的关系。

如何兼顾个人与社会的作用?个人-社会意识形态课程知识观认为两者互相作用,个人与社会是一种辩证关系,这为课程知识观提供了新的视角,社会是个人的产物,个人也是社会的产物。课程知识同时具有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义务教务阶段的英语课程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双重性质,两者的统一有利于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最后,作者立足国情,在舶来西方文化课程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在文化层面对其加以改进,尝试提出一种贴合中国国情中国文化的课程知识观:课程知识主体为个人-社会的辨证伦理主体,个人与社会具有一种情感联系。

这篇《课程知识观论纲:批判与重建》让我习得的不仅是内容层面的理论知识,更是行文的格式与逻辑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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