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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方案之三:课程与教学评价
发布时间:2014-10-19   点击:   来源:转载   录入者:未知

 

第三章 课程与教学评价
 
第一节 学生学习效果评价
以教师评价为主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重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提高学生体育学习和锻炼的主动性、积极性及自我评价能力。
    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及格以上,力争优秀。达到《课程标准》中“身体健康”目标的要求。
    2、体育与健康课程技能学习的效果评价
        完成体育与健康课程技能学习任务,及格以上,力争优秀。达到《教学指南》中“运动技能”目标的要求。
    3、体育学习态度与行为评价
        积极主动参与体育学习与锻炼,达到《课程标准》中“运动参与”、“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目标的要求。
第二节 教师评价
    1、教学基本功
        参照我省“基础教育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师基本功大赛”和“体育教学能手比赛”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2、教科研能力
        主持或参加课题研究;撰写、发表教研论文;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等。
    3、执教能力评价
        参照《江苏省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指南》的要求进行评价。
第三节 课程建设评价
    1、校本课程建设或形成校本特色。
    2、教研室正常进行教研活动,管理规范。
    3、教学文件规范,要素齐全,落实到位。

    4、全员参与学校体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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