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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1   点击:   来源:体卫艺处   录入者:佚名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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