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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律师面对面
发布时间:2007-06-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叶伟锋


面对几乎无法避免的校园伤害事故,学校究竟如何预防?一旦发生事故究竟由谁来承担责任?任何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是否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诸如此类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随着《江苏省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出台,有关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已经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校的步伐正在加快。

为了帮助全校教师更加深入了解《条例》,明确责任,增强防范意识,近日,我校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开展《与律师面对面——条例解读》活动,邀请常州鑫法律师事务所彭忠伟律师作了专题辅导讲座。彭律师结合具体的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条例》的总则、伤害事故的预防、责任认定、处理、赔偿以及法律责任等,并与老师互动,现场解答老师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惑。通过本次活动,老师们深感学习《条例》的及时性和重要性,深知如果有严格的管理和高度的责任,相当数量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学校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场地设施建设,建立入学健康档案以及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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