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不为任何物质报酬,只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目前,我市志愿者在各级各类重大活动和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扩大志愿者服务规模,提高志愿者服务组织化程度,完善志愿者服务相关环境,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州市已于3月5日成立了常州市志愿者总会,教育局也成立了常州市教育志愿者协会。
我校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引导广大教职工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推进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推广“绿叶支教行动”经验,积极倡导义务家教,有效抵制“有偿家教”,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努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别,为全市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目前我校已有11位教师主动参加了市教育志愿者协会,他们分别是:袁文娟、叶伟锋、夏冬芸、梁小红、张林、朱丽萍、陈国强、潘慧黎、缪勤丹、徐惠英、蒋建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