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研〔2004〕11号
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中小学:
                
  精品课资源库建设是我市中小学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的有力举措,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常州市中小学精品课资源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一、《常州市中小学精品课资源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二、常州市中小学精品课申报表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课堂教学 资源库 建设 实施意见 印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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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常州市中小学精品课资源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一、宗旨
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课堂教学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大教师的教学水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让更多的孩子接受优质教育,进一步促进常州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特建立常州市中小学精品课资源库。
二、涵义及特征
精品课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在教育教学发展的特定阶段形成的具有鲜明教学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其基本特征是依据先进的教育理念,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并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价值。
三、形式与要求
精品课以“章”“节”“单元”(或模块)为单位,一般为4 ——5课时;精品课经评估确认后由常州市教研室聘请专业人员制成录像;精品课提供者需同时提供该“章”“节”“单元”(或模块)电子文本详案(含上课前对相关教学内容的思考和授课后的反思)。
四、申报
1.申报对象:常州大市范围内的所有具有中级职称(含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
2.申报内容:所教学科中任意章、节、单元(或模块);
3.申报时间:每年的3月10日——20日及10月10日——20日;
4.申报程序:教师确定上课内容后,在规定申报日期内向所在辖市(区)教研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常州市中小学精品课申报表》;辖市(区)教研室接申报表后,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常州市教研室办公室。常州市局属学校的教师可直接在规定申报日期内向常州市教研室办公室申报。
五、评估
5.专家评估:常州市教研室将组织专业人员到教师所在学校现场听课、评估。
6.学生评价:试教班级的学生填写学生评价表。
7.对所提供的课堂教学录像和电子文本教案进行评估。
六、奖励
8.颁发精品课奖励证书及奖金3000元。
9.精品课提供者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选或职称晋升时,上课环节可以免除,其成绩一律为“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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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常州市中小学精品课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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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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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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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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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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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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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 教 学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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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教年级  | 
          年  级      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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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  题  | 
 1. 2. 3. 4. 5.  | 
 上课时间  | 
          年    月    日   星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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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辖市(区)教研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