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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晋升高、中级职称教师论文鉴定通知
发布时间:2004-04-0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常州市教育局
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及有关行业学校:

为进一步了解拟晋升职称人员真实的教科研能力、水平及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习、思考、实践、反思、研究的积累,根据省、市职称部门有关文件以及职评条件要求,决定对拟晋升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教科研能力进行鉴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2004年全市拟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其中:2003年两篇论文鉴定为良、良或优、中及其以上的人员可免于鉴定)。

二、鉴定内容

1、高级:20045161330——1600,《教育科研》考卷内容。

2、中级:2004516900——1130,《教育理论与应用》考卷后半部分内容。

以上两项详细内容见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4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拟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常教训〔20041号)。

三、鉴定方式

常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答卷内容(文章)进行鉴定,封闭阅卷,每份考卷(文章)由2位专家批阅,均分为鉴定者的得分,60分合格。

四、结果应用

1、鉴定结果与专业技术资格综合评审挂钩,作为评价教师真实的教科研能力与水平的依据之一。

2、鉴定合格成绩两年有效。

五、鉴定收费

1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高级50/人,中级30/

2、市区(不含武进区)鉴定费由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代收(职前培训考核报名时一并收取);金坛、溧阳、武进的鉴定费收取办法自行确定,收齐后于20044月底前交我局计财处。

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及有关行业学校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告知相关人员,保证本次论文鉴定和职评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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