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行青年联谊活动的预备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具体需求,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更好地团结、凝聚青年,经常州市教育工会、团教工委研究,决定与卫生局、建设局、供电公司联合举行青年联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拟定于5月中下旬,为期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活动地点:待定 三、参加对象:各单位25周岁以上(1979年4月30日前出生)的青年,男女不限 四、活动经费: 活动预算400元/人,个人承担200元/人,各单位工会承担100元/人;市教育工会、团教工委承担100元/人; 五、活动内容:素质拓展与参观考察相结合 六、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好本单位的青年联谊活动,进一步团结、凝聚、服务青年。 2.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符合条件的青年积极参与,并认真填写《常州市青年联谊活动个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4月20日前将参加活动人员的个人情况登记表及经费送交团教工委(个人交费部分不开收据)。
二 ○ ○ 四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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