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团〔2004〕6号
关于开展"五·四"纪念活动暨表彰先进工作的通知
各局属单位团委(总支部、支部):
五四运动是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的爱国运动;是高举民主和科学旗帜的思想解放运动;是追求进步和创新的青年运动。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对团员青年的成长和团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是五四运动85周年,为进一步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经研究,决定开展五四纪念活动暨表彰先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先进
1、表彰项目及标准: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评选条件见附二)
2、推荐办法:
在评比中要根据评选条件,结合民主教育评议结果认真开展评选,应先由团支部评选推荐,由学校团委(总支部)讨论,并听取学校党组织意见后上报团教工委。评选应充分发扬民主,让广大团员广泛参与。
二、先进团支部观摩交流
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关键是加强基层团的建设。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只有使团的支部全面活跃,共青团才能真正体现其生命力和战斗力。团教工委将在"五四"表彰大会上开展先进团支部观摩交流活动,请各校团组织及时总结近年来争创"先进团支部"的经验,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团教工委。
三、有关要求
1、各校团组织要抓住契机,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团的十五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富有成效地开展各具特色的五四纪念活动。
2、各校团组织要做好学校的五四评比表彰工作及争创"先进团支部"的总结工作,根据名额分配认真推荐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各类登记表(见附件)及争创"先进团支部"的总结材料(一份),请于4月15日前报团教工委。
附:一、2003年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条件
三、优秀团员登记表
四、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五、先进团支部登记表
二OO四年三月十八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