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关〔2004〕2号
关于庆祝常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十周年
暨表彰会的预备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关工委、市属高校、中专校关工委、局直属单位关工委:
2004年10月是常州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十周年。为进一步宣传和发挥关工委组织在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长,落实《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推进常州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全市教育系统的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在新世纪有新的突破、新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04年10月召开庆祝常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十周年暨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会议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回顾总结全市教育系统十年来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基本经验,提高自觉性,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落实《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具体措施,进一步传达落实省教育厅关工委和市关工委的工作意见,规划部署今后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对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论文予以评奖、颁奖。
二、参加会议对象
(一)各辖市、区教育系统和局直属单位关工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
(二)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分管领导1人,关工委主任(或副主任)1人,市属高校、中专校关工委领导1人。
(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关工委主任(或在职分管领导)1人。
三、评比表彰工作
(一)表彰名额(名额分配见附表一)
1、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38个。
2、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57个。
(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积极组织关工委组成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及方针政策;
(2)紧紧围绕教育系统中心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3)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及行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并能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好开展活动。
(4)在工作中勇于积极探索,善于创新并取得突出成绩;
(5)关工委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队伍不断扩大。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从事关工委工作中能认真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及各项方针政策;
(3)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不辞辛劳、无私奉献;
(4)为当地或所在单位(或地区)关心下一代事业的发展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特别是具有创新精神的同志(先进个人评选应以老干部、老教育工作者为主体)。
(三)评选方法
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到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和局直属单位关工委,在民主评选推荐基础上,经各辖市区教育关工委和市局关工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填写申报表(见附表二、三)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关工委审批。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和市属高校、中专校关工委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市教育局关工委组织民主推选。
2、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或直属单位负责人关工委的负责人评为先进个人,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基层单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占75%以上。
3、要重点考虑长期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
四、几项具体要求:
(一)这次会议是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以来的一次重要会议。各辖市、区教育关工委及市局直属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更加重视抓好本地区本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认真做好民主评选工作。通过民主评选将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人物,宣传先进事迹,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动力。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及直属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都应填写附表(二、三),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并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关工委办公室。
(三)为搞好市关工委的十年工作总结,请各辖市区教育关工委,市属高校、中专校及局直属单位关工委提供十年来关工委工作总结或专题总结,并提供论文或专题文章。总结和论文的截止时间为七月三十一日。另外,请提供相关资料:
1、各辖市区教育关工委组织机构人员的全部成员名单;
2、关工委队伍的发展和活动成果的数据、典型事例;
3、十年来受常州市教育局以上关工委表彰的人员名单和突出的典型事例;
五、会议的确定日期、地点和人数另行通知。
附表:一、表彰名额分配表
二、常州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三、常州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OO四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 教育 关心下一代工作 表彰会 预备通知
报送:省教育厅关工委、市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