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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年度“感动人物”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08   点击:   来源:   录入者: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促进集团教师主动、健康发展,引领“纵向比发展,横向比贡献”的价值取向,树立教师成长的标杆,充分挖掘教师的发展潜力,张扬教师的个性与特色,打造“乐教·奋进·博雅”的教师文化,带动全体教师更快更好地发展。经集团行政研究决定,推出集团年度“感动人物”评选活动。

二、基本条件

1.有高尚的师德,良好的素养,扎实的基本功和业务水平。

2.原则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积累了一定的教育经验和教学技能。

三、评选条件

1.个人成长显著。对自我成长有明确的目标和规划,并能向着目标一步一步踏踏实实进取。努力锤炼自己的业务素养,积极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受到学生、家长、同行高度认可。参与各级各类研究活动和比赛,在本年度取得较好成绩,为集团赢得荣誉。

2.团队贡献突出。在学校重点工作推进或阶段性工作突破中,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创生新的成果或经验,其成长经验、精神气质或实践成果在团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受到广泛认可。

四、评选办法

1.推优:由学校行政或各工会组推荐年度感动人物。

2.票选:全体教师无记名投票,工会监票统计。

3.审议:行政会议审议。

4.奖励:通过集团春晚等教师集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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