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后勤管理服务水平,全面、公正地评价后勤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情况,极大地调动后勤工作人员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使岗位津贴最大限度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特制定后勤创优考核条例。
二、考核内容
(一)关于思想道德修养(25分)
1.热衷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2.遵规守纪,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
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服从安排,随叫随到。
4.服务育人,对人宽容,乐于助人,爱护学生。
5.顾全大局,工作热情高,责任性强,主动承担工作任务。
(二)关于工作水平以及能力(50分)
1.工作主动、积极思考,工作中有创新,本职工作搞得有声有色。
2.工作积极主动,肯吃苦要求高质量好,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提高服务质量。
3.履行岗位职责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确保在自己的职责内无大小事故。
4.工作态度好,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有条不紊,团结协作,积极参与,无推诿现象。
5.工作有计划,对本职工作的开展,完成有一定的超前意识。
6.服从安排,克服困难,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自始至终参与。
7.坚持原则,按章办事,敢抓敢管。
8.严于律己,无失职现象。
9.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汇报。
10.做好节水型学校创建等资料的整理记载。
(三)关于工作实绩(25分)
1.能创造性地工作,成绩突出。
2.节水型学校创建等学校重大活动或事件中出色完成任务。
3.在本岗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4.积极参与新闻报道,有专业或管理方面文章发表或得奖。
5.自觉参加业务、学历进修,专业素养不断提高。
三、考核办法
1.以上标准每项满分均为 5分,完全达到为满分,基本达到1-4分,达不到不得分。
2.本考核每学期末进行,其中后勤工作人员自我评定20%(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组内评定20%、教师评定30%、行政评定30%,最后计算总分。
3.考核结果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三个等次的标准是:一等(90-100分)、二等(89-75分)、三等(74-60分),如果低于59分,不享受后勤创优奖。
常州市翠竹新村小学后勤服务保障部
2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