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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翠竹新村小学节水节电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03   点击:   来源:   录入者:

    为深入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节水节电意识,降耗节能,树立节约观念,创建能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1、切实增强节约意识,全体师生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节水节电、保护校园环境、创建和谐校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做到节约人人有责、人人有为。

2、根据学校降耗节能精神,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制度,实施各种有效的节水节电措施,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3、采用有效措施,努力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树立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4、及时检查用水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务处进行维修,防止跑、冒、滴、漏。

5、杜绝长明灯,养成随手关灯习惯,做到人走灯灭。特别是上室外体育课时,一定关好教室所有用电设备。当自然光线充足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源。阴雨天或季节变化光线不足时,根据需要部分或全部开启照明灯。

6、各班指定一名同学负责教室电灯的开关,班主任经常教育学生不得随意乱动插座、电视按钮、教育设备等电器设备。

7、楼道内照明灯,各年级组指定责任心强的学生负责开关,值日老师负责督查。

8、严禁办公室内乱接电器、私拉电线,如因办公需要,应向后勤部申请,同意后,由后勤部负责安装,确保用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9、开展节水节电检查。学校水电管道,照明线路,照明电灯等做到统一管理,定期对用电设备和用水设备进行检修。

10、对浪费水、电现象严重的班级及个人,以通报批评,各班节能情况纳入班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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