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专题网站>>平安校园>>预案汇编>>文章内容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险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5-01-19   点击:   来源:   录入者:

 

 1.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在组织救治的同时须确定是否属于学校责任,如果属于学校责任,学校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教育文体局认可。
    2.是学校责任的,学生在治疗结束后,学校凭学生提供的病历、出院小结、治疗发票,由学校联系(家长协助)保险公司负责本片区业务员并提供索赔材料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3.如果学生在学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有重大人员伤亡或群伤性事故的发生,一定要在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时拨打95518电话报案。

    4.任何赔偿,保险公司只向学校提供的学校银行账户汇款,不向个人提供现金赔偿。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