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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制观念 构建和谐校园
发布时间:2014-09-19   点击:   来源:   录入者:

 

增强法制观念 构建和谐校园
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有机会走进校园和大家在一起共同探讨学校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问题。“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学校不仅要教好书更要能育好人,我们学校安排今天这个活动本身说明学校认识到了育人过程中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也显示了学校对我们在座同学们健康成长的极端负责性。“暴力熊”事件也表明了对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今天我将讲解一下有关法律常识、案例,介绍一下青少年学生交友处世的原则和安全防范技能,增强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而不犯法,遇到不法侵害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通过大家的努力来构建阳光、文明、和谐的校园。
青少年学生要健康成长,当前迫切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也是我今天要讲的五个方面:
一、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
今天不讲具体的法律规定,只讲什么是法律?学生为什么要学法?
一讲到法律,同学们脑海马上就会出现“违法、犯罪”等字眼,是的,违法了要拘留罚款纪律处分,犯罪了要判处刑罚,这就要求我们了解法律规定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国家为什么要法律呢,法律其实就是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行为规范。人们的生活、工作都需要一种规范来保证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使社会不会发生混乱,这种规范在你家里叫做规矩,在单位叫纪律或制度,在一个国家里就叫法律,它规定了你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同学们可能要说,我们是学生,跟法律可沾不上边。此言差矣,菁菁校园绝不是世外桃源和法律的真空地带。一些地方校园内及周边案件频发,偷盗、打架屡见不鲜。同学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没有法律,没有制度,没有规矩的情况下社会是什么样的呢?整个社会就要乱套,学校就要乱套,那么同学们也谈不上有好的学习环境,也就谈不上学习了。
为什么要学法?首先,学好法律是知法守法的需要。通过学习,知道什么是合法、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青少年中存在许多"法盲",有些犯罪行为完全是出于"好奇"、"好玩"的心理去干的。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往往不加考虑,在犯法之后直至关进看守所后才感到后果严重。我们去年曾经接触过一名因盗窃被刑事拘留的未成年人,他在大白天到邻居家中去盗窃了价值2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和金银首饰,我们问他知不知道盗窃犯罪的后果时,他说他以前也经常趁邻居家无人时溜进去偷点小东西,这次看到有值钱的东西就全拿走了,他只知道杀人、抢劫是犯罪的,偷东西被家长知道会打骂,但没想到居然会判刑,法律知识的缺失程度令人震惊。其次,学法是依法维权的需要。学法懂法之后,一旦自己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就能够正确地对待和处理,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某高二学生张某丢了一笔钱,怀疑是隔壁班的学生孙某偷的。于是,张某把孙某叫到自己的宿舍,让他交出偷走的钱。孙某不承认偷钱,张某就和同宿舍的其他6位学生先是对他进行辱骂,然后就打耳光、踢身体、撞头,接着又逼他喝下一瓶白酒,目的是让他酒后吐“真言”。被冤屈的孙某,被折磨了整整一夜后,为免受更大的伤害,只好承认,并答应双倍偿还。事后,虽然张某警告孙某,不准告诉老师和家长,然而,孙某还是告知了家长并及时报了警,张某等7名行凶的学生得到了法律的严惩,并赔偿了孙某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孙某是依法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反之,如果不懂法,以暴制暴,不仅不能保护自己,反而可能让自己走上犯罪道路。2006年7月17日晚8时许,被告人齐朋朋(系外地转来某中学初一学生)在武进夏溪艺林园与魏良金发生口角并遭到无故殴打,齐怀恨在心,次日晚8时许,被告人齐朋朋纠集自幼习武的17岁的堂兄李文龙等人,持自制红缨枪、双截棍等工具,至艺林园与魏良金等斗殴,斗殴中李文龙持红缨枪逼住魏,齐朋朋等人对魏拳打脚踢,致魏当场死亡。本案发生在暑假期间,齐受人欺负后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如果齐能够冷静报案处理,就不会酿成大祸。因此,同学们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远离校园“花季暴力”
花季,一个绿色的词,令人憧憬着希望。暴力,一个黑色的词,令人联想到恐怖。这两个词不该联系在一起。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近年来,发生在花季学子身上的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所谓“校园暴力”,指学生之间以及社会与学校之间所造成的学生生理和心理伤害,包括肢体暴行、语言伤害、被强迫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被故意陷害等。人们不无忧虑地发现,原本应该用美好、纯真等词来形容的花季少年,却越来越多地与暴力、喋血、行凶等词联系在一起……。
发生在中小学等未成年人之间的搜身、拦截、殴打、强行索取财物、人身伤害等现象屡屡发生,一些学校竟有10%左右的中小学生受到过不同程度的侵害。
说到校园暴力,不能不说说今年10月份引发网民和社会各界公愤的,内容触目惊心的上海校园暴力视频(“上海徐汇女生打架,看着就火大”)在网络上热传。从10月24日起,一则约5分钟的手机拍摄视频在多个网站中流传。在该视频中,事发地点为上海城区一个僻静弄堂,一名身穿紫衣少女残暴殴打另一名身穿白衣的少女,包括扇耳光、扯头发、拳击肚子,甚至助跑10米飞腿踹后腰等。被打者则表情木然并不还手,周围还有一群同龄人在嘻嘻哈哈地起哄,用手机拍摄,有好事者还给其递烟,称其“熊姐”并说“意思意思就行了”。在视频中,一名胆怯的少男被迫观看打人场景,不敢言动。起哄者称,被打少女“抢”了打人少女的男朋友,即这名少男。这武打场面描述的不是电影,而是发生在上海一学校的校园暴力事件,由于该女主角武功盖世,出手不凡,被其震撼的广大网民称之为“暴力熊”!据人肉搜索,打人女生是上海南湖职业学校二分校二年级的学生熊某,1992年生。学校领导看到视频后,马上到熊家、被打的孙某(上海商贸旅游学校学生)家家访。熊某、孙某两同学开始都坚称是游戏,后孙某某打消顾虑,承认被暴打。据调查,事发时间为今年8月25日,事发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
“暴力熊”事件并非个别。2009年10月22日,西安户县陕西科技卫生学校一名15岁的女学生小刘被十几名学姐围殴一个多小时,致使小刘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颈椎骨折。其中6名动手打人的女生被依法刑事拘留。
除了学生打架这类校园暴力,我们知道校园抢劫、敲诈勒索案件也是近年来多发的违法犯罪类型。校园抢劫、敲诈勒索少量钱财的主要是在校生或辍学的学生,侵害在校的低年级学生。他们与被害人多少认识、熟悉,作案动机除了要钱,还伴有报复、求刺激、表现自己有能耐等;作案的时间与地点一般是上学、放学时,校门口、学校附近路上,游艺机房、娱乐场所。这些案件的当事人一般也都是在校生与校外不良青年结伙后才走上犯罪道路的。有的是怕受欺负,主动靠近恶势力找靠山,求保护,跟着学抽烟、喝酒、一起混;有的原本学习不错,老老实实,成为团伙抢劫、敲诈的对象,但被人几个巴掌下来,从受害人变成了害人者。
这些类似于黑社会小混混甚至是暴力违法犯罪的行径,为什么在纯净的校园屡屡上演呢?产生校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家庭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一方面,社会的暴力文化侵蚀了孩子。现在男孩喜欢的影视、游戏一般内容都是格斗、打杀之类。女孩子则以《我的野蛮女友》中动辄大打出手的女主角为崇拜偶像。“野蛮女友”之后,有人开玩笑说女人是水,男人是泥,现在的女孩要做“水泥”。2004年,长篇小说《狼图腾》于中国大地掀起了一股“狼崇拜”的黑风,社会崇尚强悍和凶残,动辄施以暴行。现在孩子的暴力倾向随处可见,比如说,过去几岁的孩子斗嘴时最爱说“我打你”,现在的口头禅变成了“我杀了你”!暴力文化结出的罪恶之花就是是非观念的颠倒,道德感和羞耻感的缺失。另一方面,家庭教育发生偏差。现在的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娇生惯养。家长们在关爱他们的同时,并没有告诉他们如何去关爱别人,尤其很多学生最初告诉老师或者家长自己受欺负了,老师们难以关注到每个处于弱势的学生,而家长们则批评孩子“人家为什么打你?你就是没用”,甚至教孩子“谁打你,你就打回去”。久而久之,他们不懂得互助互谅,部分孩子形成了自私、冷酷的性格,动辄就要拿拳头说话,校园暴力由此而生。
学生和学生之间不可避免的会有矛盾,关键是我们学生如何处理和应对一些即将发生的校园暴力侵害行为。西方学者在对中小学生调查的基础上得出结论:针对同学恶意的挑衅性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请求朋友的帮助、不予理会或不做出挑战行为;而无效的或失败率较高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消极承受伤害等。如果我们果真遇到不法侵害,怎么办?首先,不要惊慌,要沉着冷静的与之周旋。我们说要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但我个人并不提倡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面对面的与违法犯罪分子搏斗。斗争的前提和根本目的是保护自己,因此不计后果的反抗不是最佳选择,我认为既要斗勇,更要斗智。比如我们遇到很多案例,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几个违法犯罪人员过来叫你出去,出去以后就是一顿好打,然后把钱物抢走。遇到这种情况要记住,千万不要出去,要大声质问,“你们要干什么”,以引起周围人的注意,有的未成年人要问,我不出去他们打我怎么办?你要知道,在网吧里毕竟人多,违法犯罪分子肯定是有顾虑的,尽管你觉得周围的人我都不认识,不一定会帮我,但对于违法犯罪人员来说,周围有人在看着,一般是不敢当众打你的,他们要你出去,就是要避开人群,如果要打你,出去以后打得更狠,更没有顾忌。二是及时报警、求助。如果确实已经遭受了不法侵害,可以记住违法犯罪分子的特征、逃窜方向等,要保存证据,及时报警。比如说在学校里被不良学生要钱,一定要及时报告老师,有的学生觉得这些不良学生既然敢在学校干这种事,就不怕老师,其实不是这样的,坏学生敢在学校干这种事,并不是他自己不怕老师,而是知道你不敢告诉老师,有一个现象就很能说明问题,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侵害,那就是因为坏学生知道这些学生与老师关系密切,发生事情后肯定会告诉老师。
三、抵制网络不良诱惑
有人说如果你爱一个人,请带他去上网,因为那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请带他去上网,因为那是地狱。学生时期对我们负面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网吧了。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但偷偷摸摸到网吧去的学生不少。
这里主要讲讲“网吧”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现在网络低俗网站多,不时会“跳出一个流氓”。09年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月5日启动,曝光了4批网站,其中不乏百度、谷歌、新浪、雅虎等知名网站,有的网站被关闭,有的被勒令限期整改。
网吧的危害主要有三方面:
(一)让学生无心学习。受诱惑无法自拔,有的学生逃学、晚自习逃课去网吧。有的因为上网被父母批评几句甚至赌气离家出走,父母找遍网吧,流尽眼泪。
(二)诱发违法犯罪。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起因源于网吧,一些未成年人因在网吧迷恋上了色情、聊天、赌博和游戏活动,不能自拔,但其自身并没有经济来源,又不可能天天向家长索要,为了筹足网资,有的变卖家中的东西,有的偷窃家人或邻里钱物,或是直接在网吧内和网吧周边盗窃、抢劫作案。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往往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但一般来讲都是与网吧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2007年武进未成年被告96%与网吧和网络游戏有关。
被告人范云滨,男,16岁,某职中的学生。说起作案动机,范云滨向警方交待,他在学校里学习电脑知识并上机操作后,对电脑产生了浓厚兴趣,常到街上的网吧去玩,并在网吧里认识了钱正和杨涛,三人也时常约出去玩。他们在网吧玩要交费,出去玩也要花钱,三人渐渐感觉经济紧张,便商量着要筹集一些活动经费。三人把手伸向了学校,因为觉得那里管得松,好动手。于是三人先后三次到某中学图书室作案,盗窃电脑配件总价值达16520元,并销赃挥霍一空。他们犯罪的动机非常简单,为了进网吧玩网络游戏,可以说是网络游戏断送了他们的美好前程,也是网络游戏让他们的生命中有了不可抹去的污点。最后,范云滨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本来,学习电脑是一件好事,但由于迷恋网吧,做出了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不是说到网吧的学生都是坏学生,而是说网吧有时是一个大染缸,很容易使人学坏。
(三)易受不法侵害。网吧使一些青少年成了犯罪者,同时由于网吧内鱼龙混杂,一些社会闲杂人员混杂其中,使一些未成年人又成为受害者。网吧里经常发生盗窃手机钱物、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的案件,上网的未成年人很容易成为受害者。1月12日,湖塘某网吧张某因搬动自己的椅子与靠在他椅子上的王某发生口角,王某便纠集他人对张某进行谩骂、殴打。其中最典型的是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发生在河南平舆县的一起震惊全国的杀人案,由于杀人犯黄勇长期在网吧受虚拟空间暴力杀人游戏的影响,先后从网吧、游戏厅、录相厅等场所,以资助上网、外出旅游和介绍工作为诱饵,将受害人骗到自己家中,将受害人捆绑或先将受害人用酒灌醉,用布条将受害人勒死,到案发时,共杀害无辜青少年17人,轻伤1人。后黄勇被判处死刑。
网络已渗入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谁也无法逃避。不管我们的父母、老师是否排斥、是否痛恨它,它都以不可抵挡的步伐走进我们的生活。不让孩子上网也不可取,但呼吁学生朋友们应成为网络的主人,而不要成为网络的奴隶。
四、睁大眼睛慎交朋友
 人的一生会经历不同的阶段。童年时,孩子对家庭几乎是完全依赖的;进入学校后,学校在孩子成长中的作用逐渐取代了家庭,同龄人的影响日益明显;而工作以后,工作环境就成了塑造人的主要因素。刚刚接触社会的青少年学生,发现成年人不把他们当作平等的交往对象,在同辈交往中可以更好地满足自己的交往需要。据《中国青年报》一项报告显示: 59%的中学生表示最快乐的时刻是"与朋友在一起"。这反映出交友已经成为青少年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十几岁的青少年基本上都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之间的争吵与陪伴,有的只是父母的说教和无尽的爱,因而现在的学生渴望友谊,渴望同龄人之间的理解与交流。
有一句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苏格拉底有一句格言,他说:“告诉我谁是你的朋友,我就能说出你是什么样的人。”也因此有“孟母择邻”三次搬家的故事。说明环境对人成长的巨大作用。并非就是环境决定人生,而是应摆脱不利的环境,主动进入能使自己变得更好的环境,大多数人到国外留学就是这样的心态。
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很严重,全国每年抓获的青少年犯罪人数超过100万,江苏省每年都在4万人左右,我们区每年未成年的犯罪人数都在180人左右。“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为何会走上犯罪道路?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统计发现,青少年犯罪与交友不慎有很大关系。
青少年交友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误交损友。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上,不能没有朋友,重要的是选择什么样的人作朋友。青少年交上好的朋友,有利于自己学习进步和发展,一生受益无穷。一旦交上了坏朋友,则会影响学习,产生负面影响,或者会不知不觉地跟着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不讲原则江湖式的友谊是最危险的,或互相包庇,为朋友掩护缺点错误甚至罪嫌,共同对付家长、社会甚至法律;或拉帮结派,为朋友大打出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以身试法。表现为以下三种类型:1、包庇型。朋友逃课,帮其撒谎;考试时相互配合共同作弊;朋友犯错,为其掩护、开脱,甚至甘当替罪羊等。有这样一个例子:两学生顺手牵羊偷自行车倒卖,被失主发现逮住其中一个,另一个溜掉。失主让他说出另一个学生姓名,得不到配合,只得交学校处理。不管学校领导和班主任怎样盘问,他都只承认自己一人所为,将错误全揽在一个人身上。后来发动周围的学生举报,才将此事了结。这位学生宁愿一人受罚也不愿吐出共同作案的朋友。但这不是义气,恰恰是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像这样包庇朋友,实际上是纵容朋友在罪错的路上越走越远。眼看朋友在错误的泥潭里越陷越深而不拉他一把,能是真正的友谊吗?2、还礼型。譬如一位老师在一次期末监考时,发现一个男生腋下的衣服高高耸起,以为其藏书作弊,哪知揭开衣服一看,竟是一把雪亮的西瓜刀。待考试结束,将其带到办公室询问,才知是准备帮人打架用的。问他为何参与打架,回答的话简单而干脆———“为了还个礼?选因为他曾经帮我打过架。”但像这样带刀相帮打架以还礼是万万不可,因其后果不堪设想,甚至贻害终生。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冷静,千万别加入混战,要劝说双方息事宁人。实在无能为力,要报告学校,报告老师,报告司法部门,这样才算真正帮助朋友。3、帮派型。受社会不良风气和某些影视作品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在校园内甚至社会上网络人员,以扩大自己的势力,还美其名曰“朋友多了路好走”。他们有的结拜成几兄弟几姊妹,有的则结成帮派,在校园内外强借自行车,强收“保护费”,群斗群殴等。事端一旦发生,一挖就是数人,涉及校内校外。3月份,湖北某派出所捣毁该乡民族中学具有黑恶性质的学生组织“太阳帮”。这个帮已成立一年多,其成员均是该校初中学生,有77人,“帮主”竟是一初三学生。该学生组织制定了《本团密要》,其中的第5条这样规定:“……在必要时,要出手毒辣。不要心慈手软,不能感情用事。”
从心理上来说人都有合群性,特别是孩子,未成年人单个人不太容易干坏事。对未成年人来说,几个人在一起犯罪也是有心理依据的:如果单独干,一般胆子不够,几个人一怂恿往往就壮了胆;还有就是责任分散的从众心理,心理压力要低一点。而且孩子更希望在群体里能够表现自己,树立自己在同伙中间的地位和形象,在犯罪时他们的表现一般会更极端。这就使得团伙犯罪时的暴力程度一般比单独干时更严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人多为“哥儿们义气”重,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往往一人提议,众人符和,这种情况在聚众斗殴中尤为明显。(3月12日,南京玄武警方擒获19名参与斗殴的学生。4名初三男生和往常一样走出校门时突然被人从身后分别架住双臂,强行带到龙蟠路边的花卉广场。这伙人由原先不到10人,一下激增近50人,毫不顾忌广场上众多市民在场,蜂拥而上轮番对他们狂殴暴打。4名学生在书包、木棒及拳脚的蹂躏下,相继被打倒在地。其中一名姓徐的男生,被打得浑身是血蜷缩在地上后,施暴者疯狂地将其当作足球,轮流助跑后“发射”这个“点球”。另一名身材较胖的男生,遭重创的头部肿得像只皮球。当施暴者散去后,2名伤势较轻的男生,将昏死过去的徐某扶起后送回家。后经医院诊断,徐某的左肾破裂需手术摘除。警方查明参与施暴的40多名暴徒和帮手,都是在校的中学生,分别来自南京市三所中学。引发这场聚众斗殴的事由,竟是两名学生在网上的对骂。春节前,南京市A中学高一的一名学生上网聊天,与一网友发生“口水战”。对骂中,他了解到对方是B中学的学生。“口水战”中败北的他,回校后便将此“不幸屈辱”向同年级的司某和张某倾诉。在校内混得有点名气的司某和张某听后大怒,表示帮其摆平对方。3月7日,司、张两人通过各自的初中同学等关系,从三所中学纠集近50名帮手,杀气腾腾来到B中学附近设伏。至于被打4人中,哪一个是在网上“对骂”的学生,对骂了些什么,参加群殴的大多数学生都不知道。3月15日,南京市玄武警方宣布,对参与这起群殴行凶的11名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向11名涉案学生家长宣布决定时,当场就有3位家长昏倒在地。)
(二)网友交往要有原则。今日“缺席的父母亲”,过度忙於股市、工作、开会、应酬……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寥寥无已。孩子跟家长讲不到一块,而网络上知音却随处可见。互联网拓展了人们的交往空间,改变了交友方式。网上聊天,你一句,我一句,好多朋友会感到这是一种非常有趣的交流方式。但网络上有鲜花也有毒草,很多青少年从网友那里得到和主流社会规范及道德相悖的信息和价值观,由于辨别能力不强,很可能被误导,严重的可能诱使青少年走上歧途。由于网络交往过多,可能导致青少年沉迷于远离现实的虚拟世界,而忽视了人与人之间真实的情感交流,跟家长、老师更加没有共同语言。提醒大家别忘记网络陷阱很多,所谓的网友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骗子。南夏墅镇一女子王某通过网聊结识了苏北男子张某,张某吹嘘自己有门路找工作,王某的弟弟正好要找工作,张某到武进来后,两人谈起恋爱,王某便给“手头不便”的张2000元活动经费,后来把手机也借给张使用,此后张便玩起了人间蒸发。王的弟弟气愤不已便到派出所报案说自己的手机被人抢劫了。最后案件侦破后,网络骗子张某被抓,王某的弟弟也因为谎报警情被行政拘留。网上交友时,请特别注意:1.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密友等信息。2.不与网友会面。如非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3.对网上求爱者不予理睬。对谈话低俗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
(三)要形成交友的正确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走上犯罪道路的学生与交友不慎关系很大,有些人认为我交的朋友讲义气,他们又不去杀人放火,而且只要自己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就不要紧了,其实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交了损友会影响你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交友中尤其要对毒品、赌博高度警惕。学生不可能处于学校的全天候监管,你们一定要远离黄赌毒,否则很难回头。应不吸烟、不吸毒、不酗酒、不赌博、不进娱乐场所。青少年时期是生活习惯的形成时期,也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的关键时期。许多青少年对身边的不良嗜好人员往往抱有一种羡慕和向往的心情,认为这些人的生活很潇洒,行为很酷,从而不知不觉往那种方向靠拢。“暴力熊事件”中打架和围观的学生都将打架看成一种解决问题的正常、有效手段,可以用来体现自身的价值与魅力,而不是不正当的违法行为,就是价值观出现了问题。青蛙是被温水煮熟的。当你发现有问题有危险时,你已经无法摆脱。法制教育应该做但不是万能的,人并不是懂得法就可以不犯罪了,这还要靠培养正确的世界观。明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说了这样的故事:雨后,一人穿新鞋从灰厂出发奔长安街方向而去,小心翼翼,专拣没水的地方走。后偶一失足踩进脏水,便不再在乎踩到水中,大步走起来。为人处世也是这样,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新鞋。从学生到罪犯并非千里之遥,有时守法或犯罪往往就在一念之间,而为了在一念之间做出正确的抉择,则需要我们不断磨炼,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学生应多参加文体活动,打乒乓、打篮球,让健康的生活方式占领你的业余时间,那么你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网吧、去沾黄赌毒的边。作为青少年,正处于求知的黄金时期,学习是最重要的人生目标,所以我想青少年人和别人比,应该比学习,比成绩,不应盲目攀比。职校生不应自暴自弃,当今社会职校毕业生未来的蓝领比大学生更受市场欢迎。如果自己首先给自己下了‘我没前途’的定义,怀着自暴自弃的心理,那么抽烟、恋爱、斗殴、以大欺小等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都将成为一种必然的宣泄。
因此,不要交损友,交友要交品行好的朋友,这样的朋友才是人生的财富。
五、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
现代和平社会,最大的伤害和灾难主要来自于火灾、交通事故、盗窃抢劫案件。有资料显示,全国每年平均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名,这就是说每天都有一个教学班的孩子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将难逃厄运。汶川地震后生命意识的重要性已达成共识。
所以除了在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等危险举动外,我们必须提高防火灾、防盗抢骗、防事故的意识,增强自救、逃生、避险能力。除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08.11.14上海商学院602宿舍热得快故障引发火灾烧死4人)外,当前学生还要增强两方面的防范能力:
(一)抵制传销魔爪
传销是指通过多层次、无店铺经营活动,介绍、训练他人销售所谓的“货物”(从化妆品、保健品到软件),传销员通过层层盘剥以赚取利润。传销被视为“经济邪教”,危害极大。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 1、无店铺经营,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 2 、参加者以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 3、组织者的收益不是来自实质性的经营而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金字塔”结构的运行。一旦没有足够的后来者,资金链断裂,受害者将血本无归。传销人员一般都是发展亲戚朋友同学作为下线,也就是说传销害的都是身边人、自己人。
当前传销组织魔爪伸向学生(从大学生发展到中学生,以“勤工俭学”名义骗去洗脑)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学生社会接触面不广,但对生活期望值过高,很容易被“洗脑”,上当受骗;二是参与传销的学生多数来自农村,他们急于让自己和父母脱贫,从而对传销的一夜暴富神话产生期望;三是传销组织的“洗脑”方法迎合了社会阅历浅、叛逆心理强的学生的完美幻想,传销组织提出的平等、互爱等口号很迷惑人。对此,我们学生要有一双慧眼,善于识别传销。学生时代的任务是学好赚钱的本领,而不是去赚钱。一旦有人向你鼓吹有赚钱的好机会,一定要多向家人、老师沟通,听取意见。闷声不会大发财,只会使你更快地上当受骗。学生骗往外地到达传销组织后往往失去人身自由,扣押身份证和手机,参加洗脑培训班,对家人都不说真话,越陷越深。有的人虽想方设法逃离,但往往遭遇殴打伤害。
(二)防范盗抢骗案件
1、防盗
离开宿舍要注意关窗锁门;不在学生宿舍留宿外人;离开自习室、食堂等公共场所时要将书包随身携带,切忌人包分离;到银行或自动取款机取钱时要提高警惕,妥善保管现金和存折(储蓄卡),切忌随意丢弃存取款凭单; 5、外出购物或乘坐公共汽车时要将随身携带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2、防抢
招数一:行走时,应选择走人行道;所携带的包要朝向人行道里侧;手机或贵重饰品尽量不要外露;夜深时,女性最好不要单独在黑暗处行走;招数二:骑自行车时,不要将包放在车后架上或购物篮子里;
3、防骗
目前诈骗犯罪分子常用的作案手段有:
(1)借钱诈骗。利用学生的同情心,冒充某高校学生来进行社会调查,与带队教师或集体走散无法返校,向学生借钱;冒充老乡或国家公职人员,以发生意外事故或出现临时困难为名向学生借钱;
(2)利用捡到现金与学生同分为诱饵,以假钞骗取学生现金;
(3)以网络或手机有奖调查为名,或在学生回家或旅游途中,通过与其聊天得知学生真实情况后,向学生及其家人敲诈钱财;
(4)网络诈骗。
QQ视频诈骗。如盗号、密码,冒名聊天进行诈骗。账号中奖诈骗。
2007年9月海南人林某等7人租用虚拟空间购买域名建立自己的游戏网站,网站有很多奥运消息很像官方网站,后在多家网吧在著名游戏网站将受害人加为游戏好友引导到自己的网站,通过系统提示假冒北京奥组委名义发送奥运中奖消息18000-39000元,“客服电话”要求领奖者缴纳900多元的手续费或税费。一天能接20多电话,能骗成1-2起,到2008年已骗成20余万元,被南京警方抓获,受害人遍及全国。
(5)冒充电信公司人员说固定电话被人捆绑消费,要求你转账。
一电话骗老太汇出52万。1月4日南京玄武某派出所接报案68岁林老太上午接一电话说她家电话开通了国家长途,已欠费2400元。老太说没开通,让他查一下,对方说可能被犯罪分子盗用了,现在广州公安机关正在办系列案件,并将电话转给广州公安局某警官。警察说犯罪分子不仅盗打电话还窃取了机主资料,会盗取机主的银行存款。老太一听急了说中国银行有50万存款,让警察查一下,警察说查到说银行的工作人员王某干的,为保险起见警方已设立了已个保险账号,让老太赶紧转账,慢一分就增加一分危险。而且让老太注意保密不要跟任何人讲。老太讲家里所有存在52万按照警察要求汇到一账号,晚上想想有点不对劲,打了电话给老领导,才让其赶紧报警。
如果今天这堂法制课能给大家一些启示和触动,为同学们今后的学习、生活提供一些帮助,那么我的目的就达到了。最后祝愿你们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成为对家庭、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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