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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14-09-01   点击:   来源:   录入者:

 

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消防安全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员全面负责所在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定期对本校的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实战演练,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四、负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做到义务工作人员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会拨打火警119,懂得火灾中逃生的基本方法。负责制定本部位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
    五、随时向学校报告本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的种类和数量,保证各种危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六、搞好全校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掌握全校消防器材的技术状态。根据本校的防火实际需要,随时向安全保卫处申请需要增减的消防器材种类和数量。
七、发现火灾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险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积极协助学校抓好落实。
八、发生火险、火灾,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灭火和进行人员疏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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