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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党章》,明确使命,永葆先进
发布时间:2008-12-1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徐洁 朱丽萍

37,二实小的党员们迎来了新学期的第一次组织生活。新年新气象,在党支部王冬娟副书记的带领下,大家翻开了熟悉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地学习了《党章》中第一章第3条:党员必须履行的八大义务。结合学校党支部工作计划,大家清晰地认识到,今年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年,也是学校创建“新基础教育”品牌学校的关键一年,支部的主要工作是把握一个重点,深化两个创建,落实三项措施,完善四项制度。作为党员干部、教师,唯有立足岗位,认真履行好八大义务,才能真正体现党的先进性,展示党员的风采。

会上,王校长结合学校工作,向党员提出了履行好八大义务的具体要求:作为教师党员,要加强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起好积极引领的作用;要把学校发展当己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大局;要模范执行党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要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言行一致,与人坦诚相待;困难面前能挺身而出,乐于奉献;要努力提高为学生服务的本领,为学校服务的本领。她希望党员们通过学习,形成心得体会,作更深入的交流,更希望大家能通过“党员示范岗”活动,在去年自我撰写评语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不断丰富活动内涵。 在学习的过程中,党员们认真记录并且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党章有了更为深刻和具体的认识,也再次净化了思想和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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