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担任小学高年级学生的班主任,多年的教育教学经验让我深深知道:这时的学生正是说懂什么都不懂,说不懂什么都懂的年纪,他们易怒、冲动、逆反心理严重,脾气也暴躁,常常在班级里惹出点是非来。虽然软硬兼施,采取了各种措施,运用了各种方法,但收效甚微。针对这种情况,我想:单靠我班主任一人的力量,教育效果未必就好,为什么不让学生也共同参与了解、讨论、决策呢?于是,经过学生的同意,这学期我在班里设立了“班级小法庭”。一些较严重的、有一定警示作用的事情就由班级小法庭来解决:先请当事人陈述事情原委,再由证人作证词;然后陪审团的成员——班级其他学生展开讨论,发表意见;最后综合大家的想法和意见,由法官——班主任宣布处理决定。
一次体动课上,男生打篮球玩投篮的游戏。无意中,毛弘历撞了一下杨忆舟,本来事情很正常也很简单,但是碰上了杨忆舟这个处处都不讲理的学生,事情就麻烦多了。随后,他利用抢篮球作掩护狠狠地撞了毛弘历,不仅一下就把他撞到了,让他疼得半天都没站起来,还振振有辞地说自己是不小心的,老师冤枉了他。我当时也没多说什么。回到教室正好是夕会课。我们的班级小法庭开庭了。我先让杨忆舟和毛弘历各自从自己的观点和事实讲了事情的经过。他俩各说各的理,谁都不让谁。等他们停下后,我又请了解事情真相的同学将自己所看到的一幕说给大家听。等事情都已了解清楚以后,我请全班同学发表自己的看法,认定谁应负什么责任该作什么处理。大家议论纷纷。最后,我综合了全班同学的意见作出处理:杨忆舟当场向毛弘历道歉,并且以后不得以种种方式报复欺负其他同学,力争作到与同学和睦相处,否则每发生一次,就不得参加一次相关的活动。
过后我问杨忆舟对这样的处理有什么看法,他说:的确是我不对,但我没想到会用这样的方法来处理这件事。我一直是争强好胜很要面子的。但这样一来,我不仅没有争到面子,还让自己丢了很大的一个面子,真是不合算。以后我再也不做这样的傻事了,不然自己更丢脸。没有声嘶力竭的辩驳,没有潸然泪下的忧伤,没有高声严厉的批评,没有口是心非的“服气”,学生已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能尽全力改正,我很满意这个小法庭还真有用。事实上,杨忆舟还真的管住了自己,“侵犯”同学的时候少了,主动关心的时候多了,大家都感叹他的巨大变化。
一次次的活动既增长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辨别是非的能力,而且真真实实让自己受到了震撼。所以,虽然学生很愿意参加这样的活动,但是由不得大家,慢慢地,我们的小法庭开庭的次数是越来越少,这说明,班级小法庭,真正将简单实在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落到了实处,促进了学生的自我管理和教育,促进了他们良好品行的形成,这正是我们做班主任最欣慰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