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提高学生体育素养,培养学生从事体育运动的兴趣、习惯和能力为目的的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文化教育活动。它是学校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以育人为根本,以育体为己任,具有鲜明的教育性。 有的同志对学校体育的教育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把“育体”片面地理解为“培养身体”或“增强体质”,这就把学校体育混同于群众体育了。其实,“育体”的内涵是很丰富的。它不仅包含对学生进行直接的身体培育,增进学生健康,增强学生体质,而且还包含对学生进行有关体育运动的理论与实践的教育,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
增进学生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体育的首要目标,尽管完成得并不理想,但自1952年毛泽东同志提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十六字方针以后,这一目标毕竟还是在学校体育中,确立了自己应有的地位,而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则还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
随着终生体育思想的普及,如今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学校体育长远效益的追求。也就是说,学校体育不仅要把握学生在校期间的有利时机,为增强其体质服务,而且,更重要的,要为学生终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其生活质量服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前者只是管其“一阵子”的问题;而后者,则是管其“一辈子”的问题。当然,我们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而要把它们有机地紧密结合起来。
学校体育要为学生终生的身心健康和提高其生活质量服务,就必须十分重视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
一批很有权威的学校体育学者,于1988年调查了某直辖市一千多名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各行各业的人员,百分九十以上的被调查者,都认为自己是“体育盲”。他们离开学校后,不会自己锻炼身体,不能享受运动的乐趣,缺乏体育的基本知识,不会欣尝体育比赛,缺乏必要的体育意识。一句话,他们缺乏应有的体育素养。12年,甚至16年的学校体育教育,落得如此结果,难道还不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吗?! 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既是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也是学校体育主体的需要。这种需要与人的全面发展是相一致的。马克思指出:“培养社会主义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因为要多方面的享受,他就必须有享受的能力,因此,他必须是具有高度文明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392页)也许有人会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难以培养高度文明的人;应该少谈享受,多讲工作。那么,我们暂且就从社会功利的角度发展,谈谈学校体育如何为学生“健康工作五十年”服务吧!这又回到“一阵子”与“一辈子”的问题上来了。“生命在于运动”,这一简单的道理告诉我们:健康,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东西。学生在学校期间造就的健康身体,毕业后如果不再参加体育锻炼,就必将得而复失。要想健康工作、生活一辈子,就必须具有获得健康的知识和能力——体育素养。
体育素养,实际上就是体育文化水平。它主要包含体育意识(了解体育运动的意义和作用,具有参与体育运动的欲望和要求)、身体基本活动能力、基本运动能力、基本体育知识,以及从事身体锻炼、身体娱乐与欣尝体育比赛的能力等。
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与增强学生的体质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我们既不能离开增强学生体质的实践,孤立地去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也不能只埋头于练、练、练,而不要理论的指导和方法的掌握。因此,在增强学生体质的实践过程中,就包含着提高学生体育素养的许多因素,而在提高学生体育素养的过程中,也直接或间接地有助于增强学生的体质。然而,提高学生体育素养,毕竟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需要我们广大学校体育工作者重视它,关心它,研究它,把它作为我们学校体育的一项重要目标来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