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常州市小学体育教育“李长志”名教师工作室
乙方: 常州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扩大名教师知名度,建立起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的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发挥全市高水平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使其成为培养全市优秀教师重要的发源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教师的孵化地,不断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关于组建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的试行意见》的有关规定,就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各项保障等方面有关事项,经常州市小学体育教育“李长志”名教师工作室(以下简称甲方),常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一款 制订《常州市小学体育教育“李长志”名教师工作室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为:
2006年1月---2006年12月,完成总课题方案(包括子课题)的设计论证、立项开题,拟定工作室章程,设计《工作室成员绩效考核综合评价表》,建立《工作室网站》和《成长记录袋》,编印《迷你篮球》校本教材初稿,召开模块教学现场研讨会,做好文献检索、调查研究、阶段成果发表与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
2007年1月---2007年12月,完成《趣味排球》等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完成(水平一)活动情境、(水平二)领域目标、(水平三或四)运动项目、体育节活动方案等模块教学的典型案例设计与实施,完成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业的评价体系,做好阶段性成果发表与评审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2008年1月---2008年12月,召开模块教学成果展示现场会,完成项目主报告、精品课实录,编印校本教材、模块教学活动案例集(专著),做好阶段性成果发表与评审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第二款 确定工作室教育教学专题研究项目及主要研究方式、达成的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及呈现(辐射)方式:
1、项目名称:
《小学体育模块教学设计与实施的策略研究》
2.项目目标:
① 探索符合《小学体育课程标准》要求的模块教学的基本理念、活动基础和学校体育文化,提升模块教学研究的理论水平。
② 探索符合《小学体育课程标准》要求的模块教学的基本构成、运行机制和操作策略,改善模块教学的实践。
③ 探索符合《小学体育课程标准》要求的模块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为优化体育学科校本课程的实践和决策提供策略支持。
3、研究的主要方法
① 文献法。思想、理念、内容研究主要采取文献资料和个案进行比较与归纳的方法,查阅与本研究有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料,并进行充分检索、分析和利用。
② 调查法。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有关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召开相关人员的座谈会和个别访问,与专家、学者零距离的访谈,接受面对面的指导,广泛听取意见,为研究与实践提供科学依据或参考意见,进行强有力的调控。
③ 实验法:随机抽样选定实验班和对照班,进行实验前期测试,属可比样本。实验过程中进行数据积累,实验后运用统计学进行数据处理,进行实验前后对比。
④ 行动研究法。分阶段以课题为单位进行总结评比,不断积累经验,进行个案反思分析,不断形成观念,指导教学实践。同时在改革中坚持行动中研究、研究中实践,边学习、边实践、边研究、边提高的原则,努力走出一条学校体育课程改革实验的新路子。
4、预期成果及呈现(辐射)方式
① 报 告 集:(其中包括:子课题研究报告等)。
② 专 著:小学体育模块教学活动案例
③ 精 品 课:模块教学课堂实况。
④ 校本教材:结合学校体育传统项目或特色文化,按项目、器材、主题、目标等方式分类,设计不同水平段的模块课程与教材。
⑤特色网站:使网站成为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
第三款 制订工作室成员培养考核方案,包括培养(成长)目标、培训形式,研究形式,培训考核等,使甲方所有成员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必须分别达到如下具体培养(成长)目标:
成员姓名 |
培养(成长)目标 |
张勇卫 |
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符合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条件 |
郑伟锋 |
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符合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条件 |
郜立春 |
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符合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条件 |
蒋建全 |
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符合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条件 |
李益平 |
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符合常州市骨干教师以上条件 |
徐今安 |
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符合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条件 |
邹美菊 |
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符合常州市骨干教师以上条件 |
周秀兰 |
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符合常州市骨干教师以上条件 |
周丽俊 |
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符合常州市骨干教师以上条件 |
祁秀珍 |
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符合常州市骨干教师以上条件 |
工作室成员培养考核方案另附。
第四款 完成乙方安排的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培训任务;
第五款 建立常州市小学体育教育“李长志”名教师工作室网站”,并使之运行良好;
第六款 甲方领衔人职责:
甲方领衔人 李长志 为甲方的责任人,必须对本协议第一条之一、二、三、四、五、款负责,同时,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项 每学期开一节辖市区以上(或有同类学校20名以上的教师听课)公开课;
每学期作辖市区以上(或50名以上的同学科教师参与的)教师培训讲座(报告会、研讨会)一次。
第二项 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第二条 乙方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一款 对工作室的成立、运行起政策保障、组织指导和协调监督职能。
第二款 帮助甲方对工作室研究成果进行输出和辐射。
第三款 为甲方的研究、培训工作提供时间、设备、物质、场所、智力等方面的支持。
第四款 指导、监督对甲方进行过程性、终结性考核评估,并由认定是否实现了本协议所确定的目标。
第五款 根据《关于组建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的试行意见》相关规定支付甲方工作经费、支付甲方领衔人工作补贴,并视培养成效对甲方实施奖励。
第三条 协议的中止
在协议执行期间,甲方需中止本协议,必须提出书面报告,陈述理由,并经乙方批准方可中止协议,并酌情减拨工作津贴,不再核发工作补贴;乙方对甲方实行过程性、终结性评价淘汰制,考核不合格则摘牌停止运行,并相应停止核拨工作津贴。
第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领衔人签名) 李长志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