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二实小青年>>青年文明号专栏>>语文组青年文明号>>文明执教>>文章内容
师 徒 结 对 协 议
发布时间:2004-12-0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lsc
为了充分发挥老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促使青年教师快速健康成长,加快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老教师与青年教师自愿结成师徒,达成并遵守如下协议:

一、师徒双方应做到教书育人,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二、师傅应向徒弟提供有关教育教学资料,关心徒弟的教育教学活动。自签订协议书起的两个月内,每周至少给徒弟上一节示范课,并将授课内容及方法给与分析讲解。两个月后,师徒应经常互相听课,徒弟每月一次有重点地选择一课进行反思,形成文字资料,并交师傅审阅签字。师傅应及时帮助徒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三、在师傅的帮助下,徒弟三年内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汇报课,由师傅重点评讲,签署意见。若三年内徒弟在各级各类赛课、论文评比等活动中获奖,学校对师傅也同时进行奖励。

四、徒弟应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和学科进修,师傅应指导徒弟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每月检查徒弟的备课和教育教学心得与摘记,并指导帮助徒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五、师傅应主动关心徒弟的生活,通过经常性的谈心活动,解决徒弟的后顾之忧。

六、师徒每学期均须接受学校对以上内容的督促与考核。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师傅一份,徒弟一份,学校一份),有效期三年。

师傅签名: 日期:

徒弟签名: 日期:

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