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中学生叫苗岳红,新乡县一中学生,来自新乡县七里营乡一个小村子。第一次作案时还正在上高一。 其实,这个女学生,公安局的人并不太陌生,一年多前他们就跟她打过交道。 那是“7;24绑票案”发生之后,小女孩的家长就向公安局提供过一个线索,说一中一个叫苗岳红的女生在案发前几天老是领小欣欣玩耍。在案发的当天下午,还曾有人见她跟小欣欣在一块儿。为了慎重起见,公安局对苗岳红作了审查,甚至进行了笔迹鉴定。但到最后,却把她从怀疑对象中排除了。 事后看来,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失误。但事前的种种迹象,又确实无法把这一案件与一个女中学生联系在一起。 笔者在采访过程中见到了苗岳红在1991年7月24日作案时写的恐吓信,其语气显得十分老练、成熟。信是这样的: 阿兄、阿嫂:(看完速烧) 原谅我不露真笔迹和姓名。本该面谈.无奈A经理派有保嫖监视,只得纸上密报。 现小孩子已被劫持到A经理身边.目前没事,只是哭、骂,不吃不喝。 A经理想借你们二位 4.5万元人民币。略介绍一下: A经理生在汉圳,定居香港。这次来做笔大生意(一些金条和一金佛像,出手价 8. 75千万人民币),决定在你们小店与加拿大B老头交。时间定于8月5日8时5分(晚)。5号24小时内不准营业,亏损费A经理付.交易时问,你们不必担心害怕(只不过用用你们的地方、宴席下午有人去送,只请弄一张桌子)。 他既叫你们帮忙,你们必须帮。因为这是他的规定(钱是有借,因他的实力都在特区和香港,远水解不了近渴。另则是A经理考验二位) 一串串黑社会特有的词汇,阴险、狠毒的口气,动辄香港、深圳、加拿大,一个个天文数字的人民币数目(哪怕只是想象中的),怎会出自一个从农村来的高一女生之口! 更加令人吃惊的是,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中学女孩子,在与穿警服的公安人员打交道时.居然镇定自若,应付自如。 1992年12月11日夜,被当场人赃俱获后,她还是步步为营,开始什么也不愿承认。后来看实在隐瞒不住,只承认了这一次作案。最后,公安局长亲自审讯,经过两三个小时的周旋,她才道出了全部犯罪事实。 亲自审讯苗岳红的公安副局长承认:“为突破苗岳红的心理防线,确实费了些劲儿。苗岳红故意向公安人员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我发现她实际上是借此来软磨硬泡,耍小聪明。最后,我只好采用心理战.根据已经掌握的事实和她可能有的表现,列举了她一年多来的情况,告诉她这一年多来公安机关根本没放松对她的监视,甚至她晚上说了哪些梦话公安局都一清二楚,她的所有犯罪事实已全被公安局掌握。这样才彻底使她断绝了侥 幸心理。”
老练的小罪犯
发布时间:200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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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者:未知
2004-4-25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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