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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判刑有误,母亲可否申诉
发布时间:2003-03-26   点击:   来源:网络   录入者:未知
2003-3-26 8:19:00

被告人刘某,男,27岁,大学文化 刘某因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其母发现法院认定的盗窃数额有较大出入,并取得了确实证据,对其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问:刘母的要求是否合理?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答:刘母的要求合理。法院应当受理。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有关规定,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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