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 一天上午,小强在爸爸的陪同下,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法院,感谢法官帮助追回了那张好几千元的珍贵邮票。 原来,前一段时间, 12岁的小强喜欢上了大游戏机。开始只是做完功课才去玩,后来发展到一放学就往游戏机室跑,甚至不上课也去玩,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父母给的零花钱、吃早点的钱、储蓄罐的钱全被塞进了游戏机。才过了十几天,小强的钱就花光了。他听说邮票可以卖钱,就想:爸爸有好几大本邮票,找一张面值低一点的卖,即使爸爸知道了也没关系。于是,他搬出爸爸的集邮册,找出一张四方连邮票,是第一轮生肖票中的“猴”票,心想面值只有3角2分,不会太值钱的,只要够玩几次就行了。小强这样想着,就把这张邮票拿到游戏机老板那儿,却生生的说:“我把这张邮票给你,你看我可以玩几次?”不料这位老板是个集邮爱好者,见了这张邮票,顿时心花怒放。他不动声色地说:“你想玩就玩吧!”并拿着一把子儿塞到小强手里。 第四天晚上,爸爸带着几个朋友来家里参观邮票,当小强知道被他拿走的邮票值好几千元后,橡胶记得爸爸坦白交待了那张邮票“失踪”的经过,并承认了错误。爸爸领着小强找到老板,老板义卖邮票是小强自愿,不能反悔为由,坚决部队。无奈,小强的爸爸走进了法院。 律师的话: 我国《民事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进行与它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它的法定代表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第58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今年只有12岁的小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用珍贵邮票去跟老板换游戏机打,没有征得他父母即期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所以,小强和老板卖邮票玩游戏机的交易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院的帮助下,小强的爸爸追回了那张珍贵的邮票,补齐了那几天打游戏机的钱。
被骗抵债的邮票可以追还吗?
发布时间:200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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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者:未知
2002-12-7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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