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 今年“五一”期间,在我家做保姆的下岗女士张嫂,因做饭时不小心碰倒油锅,使其手、脚受伤。经诊治共花医疗费3800多元。她丈夫要求我家按工伤给予赔偿,请问我家该不该陪? 律师的话: 按照法律规定,你家应当给予赔偿,但不是按工伤来赔偿。通常人们都把保姆与雇主之间归为劳动关系,认为保姆是雇用的工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正确的认识应该是:劳动服务关系。二者的区别在于:劳动关系中的雇主是以获取劳动者创造的大于其自身价值的利益为目的的,即除去工资部分的剩余价值;而劳动服务关系中的雇主是为了获得劳动服务本身,其酬金与劳动之间是等值得。因此,你来信谈的这件事不能按照工伤来处理,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这起伤害事件的发生,你家和保姆都没有过错,但由于你家是受益方,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你们应当对保姆因伤蒙受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在某种意义上讲双方应该互相同情,互相理解,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请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保姆受伤我家该不该陪?
发布时间:200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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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7 1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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